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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发布时间:2008-04-21

 

 

为倡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公安、法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人民银行六个部门将对全市所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07年劳动保障守法情况进行诚信等级评价。421430日前,参评单位要按照管辖范围,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报诚信等级,然后经劳动保障等六个部门根据条件进行审核评价,再经社会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诚信等级。诚信评价结果将统一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布。

同时,有关部门还将根据所掌握的用人单位存在的拖欠工资、漏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行为,确定一批失信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把其列为重点监控和检查对象,对其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按规定向社会披露;失信单位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失信单位在参加各类评先活动中,评价部门将予一票否决。
[来源:市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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