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劳发[2007]206号)要求,经街道自评、各区市县复核、市领导小组检查评估,下列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街道、乡镇)符合AAA级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创建标准,拟评定为大连市AAA级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现予以公示。
中 山 区:桂林街道、老虎滩街道、昆明街道
西 岗 区:白云街道、北京街道、站北街道
沙河口区:李家街道、中山公园街道、南沙街道、马栏街道
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甘井子街道、中华街道、机场街道、兴华街道、周水子街道
旅顺口区:光荣街道、市场街道
金 州 区:友谊街道
普兰店市:皮口街道
庄 河 市:石城乡
公示时间7天:2008年7月15日——7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7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84369016、84369017,传真:84369017,Email: sqglb@sina.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要留有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