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安排专人负责为辖区内及在本辖区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有效支持。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2、动员和推荐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
3、对辖区内有创业愿望人员进行登记,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创业愿望,并及时汇总上报创业服务机构;
4、通过领办、代办等形式,为创业人员在开业登记、小额贷款以及经营场地信息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
5、协助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在创业中的困难和问题;
6、指导创业者创办带有公益性的社区创业实体;
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