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举办贯彻《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1日起已实施,为保证《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我们已对全市部分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多期《劳动合同法》培训。应企事业单位要求,继续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二、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等160/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常年报名,额满开课(各单位见此通知后,请电话提前报名)。

培训时间: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上午830报到)

报名及培训地点:大连市劳动保障学会职业培训中心(大连市中心职业技

能鉴定所207室,西岗区华春街4号,付家庄,乘7025514501路公交车三寰大酒店站,前行100)。报名时请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
    
三月末前可于下列地点就近报名:
    1、大连市劳动保障学会职业培训中心(大连市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207室,西岗区华春街4号,付家庄,乘7025514501路公交车三寰大酒店站,前行100)。
  2、大连市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乘2370170722901406路公交车一二九街,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3、就业广场1号楼1楼大厅(乘2718404514路公交车万岁街南,西岗区白云山庄13号)
     
联系电话:8436927784369275
84369276
  联 系 人:老师、老师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2008年2月28

 
发布时间:2008-03-05  
[来源: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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