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职人员龙先生等三人先后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反映市某百货经营部以保险金、违约金、报名费、预留名额费等名义,在招工过程中收取每人100至600元不等的费用。 经调查,投诉属实。该百货经营部首先在媒体刊登招聘广告,并在人才市场上进行招聘活动,以各种不切实际的招工条件和薪酬待遇引诱求职者应聘,然后在招聘过程中以“保险金”、违约金、报名费、预留名额费等不同名义收取费用,此后以考核不及格、暂时不能安排岗位等借口拒绝安排工作,也不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经营部并没有进行经营百货业务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货物,而在现场有大量招聘资料。经营部周围的单位和人员也反映该经营部没有进行过什么百货销售,反而每天都在进行招聘活动。因此,可以认定该经营部是一家以骗取求职者费用为目的的招工诈骗单位。 为维护我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立即采取了以下措施: 1、立案调查核实后,依法向该百货经营部送达整改指令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与涉及此案的市几家人才市场和媒体联系,通报百货经营部被投诉情节和调查情况,建议他们不再允许该百货经营部进场招工和刊登招工广告,以免该百货经营部利用其信息渠道进行诈骗活动。 3、增加对百货经营部的巡查次数。在现场检查中制止该单位收费行为,并对在场求职者进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宣传。4、将该百货经营部招工诈骗情况通报工商和公安部门,建议他们对该单位其他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5、约见该百货经营部经营场地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依法采取解除租约、张贴警示公告等措施配合政府部门执法。由于及时落实了上述措施,一个招工诈骗的“黑窝点”被成功端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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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7-28 |
[来源: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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