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物价局联合下发了《 能鉴定收费职业分类的通知》(辽劳社发[2005]113号),对原《辽宁省工人培训、考核工种(专业)分类表》(辽价发[1993]220号)进行调整,从2006年2月1日起,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职业分类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