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咨询
>> 职业培训
如何申领职业培训费补贴和职业介绍费补贴?
文件依据:大劳发
[2003]15
号。
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培训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按其服务后实际就业人
数,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补贴时,要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失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上月企业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凭单、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转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后直接划入职业培训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在申请就业服务补贴时,只能按每位下岗失业人员人均享受一次就业服务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
发布时间:2008-06-04
[来源:咨询中心]
点击次数:0